1.贯彻执行有关人事 、师资、职称工作的政策、法令、制度、办法,并拟定实施细则。 2.按学院机构设置,人员编制,提出专业技术岗位、行政管理岗位设立、调整及人员的调配方案。 3.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,协助教学部门做好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。 4.负责全院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推荐、评审、聘任、发证工作,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、整理、建档工作。 5.负责学院职工参加任职资格考试、外语等级考试及其他考试的资格审查、组织及考试后的办证工作。 6.建立、维护学院“兼职教师资源库”,核发“金年会兼职教师教学资格证书”。 7.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办证工作、教职工研究生教育、学历教育、岗位培训等管理工作。 8.负责政府各类荣誉称号人员的推荐及人才的选拔工作。 9.负责人事调配,人员录用,大学毕业生接收、转业退伍军人安置、教职工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。 10.负责全院教职工各类人事统计,资料管理及分析工作,及时编报人事报表并立卷归档。 11.负责人事处印鉴的管理 、人事处文书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立案和归档工作。 12.负责全院教职工的登记注册,办理教职工工作证。 13.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、调档、查阅、归档工作。 14.负责处理人事 、师资、职称、职教方面来信、来访工作。 15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 |